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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全额补差价”更像一次炒作
    • 作者:海都资讯网    文章来源:海峡都市报社    更新时间:2008-10-16 1:02:00
    • N李克杰
       
          开盘价每平方米2万元,3个月后均价陡降到1.6万元,“早买房变成早吃亏”,对此,深圳某楼盘开发商拟拿近3000万元对老业主“全额补差价”,引起一片哗然。昨日,记者获悉,此举已被深圳市国土房产局“紧急叫停”,而补差价的承诺也并未兑现。(10月15日《广州日报》)

          在笔者看来,从开发商“补差”到监管部门叫停,更像一次开发商自导自演的炒作:一方面利用“全额补差价”这一噱头宣传自己,在消费者中重塑企业形象,已有深圳市民赞扬这家开发商就是证明;另一方面,政府部门虽然“紧急叫停”,但开发商却没有付出任何实际代价,还成功地把责任推给了政府部门,使之成为公众议论的焦点。

          更耐人寻味的是,认真阅读报道就会发现,根本不存在深圳国土房产局“紧急叫停”的事实。报道是这样说的,“深圳国土房产局明确表示不提倡这种大张旗鼓大规模重新签订购房合同的行为,因为重签合同涉及重新备案以及一些监管的细节。”

          “不提倡”,与所谓的“紧急叫停”完全不是一个性质的概念,而开发商则把“不提倡”理解成了“禁止”,然后顺水推舟地果断停止“全额补差价”。

          从法律上讲,深圳国土部门的“不提倡”在用词上是非常严谨的,意思是说你可以这样做,但这种做法政府部门并不鼓励。开发商“全额补差价”属于市场行为,并不违背公共利益,也没有禁止性的法律规定,政府部门没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叫停”。这也是深圳国土部门谨慎表达“不提倡”意见的原因所在。

          开发商为什么巧妙利用职能部门的“言外之意”,将“不提倡”理解为“不允许”,顺势而下,笔者个人认为,主要原因是开发商已达到了在全国范围内炒作自己的目的,而一旦真的全额补差价,则是开发商的难以承受之重,进一步说,开发商或许根本就没有付出近3000万元“全额补差价”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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