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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择校费也纳入商业贿赂?
    • 作者:海都资讯网    文章来源:海峡都市报社    更新时间:2008-12-3 2:07:00
    • N李记
       
          前不久,“两高”将医生教师吃回扣纳入商业贿赂。近日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展开调查,结果显示82.9%的人认为择校费也应纳入商业贿赂范围。(12月2日《中国青年报》)

          择校费该不该纳入商业贿赂?从法律角度看,不该,因为商业贿赂是犯罪行为,而择校是教育资源配置不均所致。

          问题是,调查中八成多公众认为“择校费比教师吃回扣更可怕”,相比动辄几万的择校费,教师中偶尔出现的吃回扣,显得有些“微不足道”。更重要的是,家长们为了孩子,没有别的选择,只有无奈接受择校费。

          各地对择校费的额度、用途等规定,都非常随意,加上教育部门与择校费存在这样那样的瓜葛,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是择校费屡禁不止的症结所在。

          如何破解择校费困局,我以为需要一点非常规手段,就是不妨考虑将择校费纳入“非常规商业贿赂”范畴———有了这样的认定,也就有了比较明晰的处罚依据,产生震慑力,学校不敢再明目张胆地收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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