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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强奸女工还翻供 保安队长一审获刑5年
    • 作者:海都资讯网    文章来源:海峡都市报社    更新时间:2008-7-23 1:05:00
    • N本报记者 林小明

        本报讯 “她在我上面,她是自愿的。”在晋江市看守所内和晋江法院的法庭上,男子坚称自己被诬陷,女工是在报复他。
        “他胡说,我被他折腾得没力气了,只能任他摆布。”受害女子听说强奸嫌犯翻供后,这么辩解道。
        男子赵某福,29岁,贵州人,原是陈埭恒来鞋厂的保安队长兼行政经理,可谓“大权”在握。今年元月22日晚8时许,赵某福酒后回到公司宿舍,闲来无事,便翻找公司女员工的联系方式,随后拨打了他心仪已久的17岁重庆女工伍某静的电话。
        “赶紧回来,到我宿舍来一下。”当晚公司放假,多数工人都外出游玩去了,伍某静也不例外,但赵某福直接下了命令。
        当晚9时30分许,伍某静推开赵某福的房门,听他的话,坐在床前。
        “我们交个朋友吧?”赵某福将音乐开到最大,坐在伍某静身旁,闲聊一阵后,便单刀直入,要求跟伍某静谈恋爱。但伍某静说,她已有男朋友,而且她不想嫁到贵州那么远的地方。
        根据警方笔录,赵某福突然将伍某静抱到自己的大腿上,强行亲吻,并脱去她的衣裤,连续两次奸淫。
        事后,伍某静跑到工厂楼下,坐在一棵大树下哭泣。男友听说后,异常愤怒,要伍某静去报警,但她不敢去。24日,在咨询律师后,伍某静报警。当天,陈埭警方将赵某福带回派出所调查。
        第一次,赵某福承认强奸了伍某静。但在看守所内,警方补充侦查时,赵某福突然翻供,还声称,元月23日晚,他带人检查工人宿舍,伍某静的母亲违规用电,他依照厂规罚了她50元,伍某静就是为了这50元才诬告他的。他还说,在与伍某静发生性关系时,伍某静在上面,自己在下面,不是强奸。
        对此,伍某静说,自己在上面的事情发生在第二次,当时浑身一点力气都没有,只能任由赵某福摆布。
        昨天,晋江法院审理认为,赵某福先后两次强行奸淫妇女,且认罪态度恶劣,依法从重处罚。于是,一审以犯强奸罪,判处赵某福有期徒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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