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梁江涛
强制拆迁引起市民不满,为防堵民告官,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区政府连续多年聘下区内所有律师,要求他们不得再为民告官者提供法律援助。市民只得自学法律打官司,或到外地请律师。(近日《楚天金报》)
市民除了请律师打官司外,可诉诸的法律渠道还有很多,这种掩耳盗铃之举只会凸显某些地方政府法治素养的缺失到了何等地步!
社会转型期,地方政府与市民产生矛盾并不奇怪,也无须诧异或震怒,最好的应对办法莫过于依法办事,彼此都通过法律渠道寻求问题的解决。有了这样的法治思维,再大的矛盾都可以化解,地方政府如果不严格规范自己的行政行为,一旦起了纠纷,又变着法子想在法律公理之外“支招”,这样只能留下笑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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