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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首批注销“十年牌” 网上可查
    • 作者:海都资讯网    文章来源:海峡都市报社    更新时间:2008-8-2 4: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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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摩托车将淡出榕城,本报持续关注报道(资料图)

      N本报记者 李大泽 王浩志 通讯员 陈宗奇

      核心提示

          福州“十年牌”到期摩托车,10月开始将陆续退出福州市区,首批要注销的14817辆摩托车的号牌,今起可登录福州市交巡警交通信息网(www.fzjj.net)查询。福州车管所将以月为统计单位,分批分期在网上公告到期“十年牌”信息。

          记者从福州市交巡警支队获悉,对号牌到期注销的“十年牌”摩托车,未达报废年限的,在处理完所有违章记录的前提下,可在海峡旧车交易市场专窗登记转移迁出市区。

          警方提醒,对到期注销的摩托车仍在市区道路行驶的,将严格依法查处。

      “十年牌”到期注销 分批次公告

          记者从福州车管所获悉, 福州市区约有4万辆摩托车挂的是“十年牌”。2008年10月至12月(第一批)将有14817辆以闽AR、闽AQ、闽AS、闽AT打头的二轮(轻便)摩托车“十年牌”号牌到期注销,具体车牌号码广大市民可登录福州市交巡警交通信息网(www.fzjj.net)查询。具体位置是在网站首页的“交通公告”一栏内,有篇《关于摩托车十年牌的通告》,内文中附有公示第一批到期“十年牌”号码的网页链接。

          下一阶段,车管所还将以月为统计单位,分批分期在市交巡警交通信息网上对外公告“十年牌”到期的二轮(轻便)摩托车信息,供广大市民查询,如有疑问可拨打车管所工作时间对外咨询电话:83404988。

          车管所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对“十年牌”到期注销的摩托车仍在市区道路行驶的,公安交巡警部门将严格依法查处。具体处罚措施警方仍在讨论研究中。

      未报废车辆 迁到八县免收费

          “十年牌”到期注销后,摩托车除了达到报废期限要报废外,其他的车辆能否迁出?相关手续如何办理?就此,记者采访了福州车管所相关负责人。

          该负责人表示,对于号牌到期注销又未达到报废年限的,且无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允许转移至郊县或其它地区,对转移过户到福州市八县(市)的免收交易过户费用。车管所在福州海峡旧机动车交易市场开设了转移登记专门窗口,昨日开始正式对外受理业务,并设有专门的群众等候区、书表填写区和车辆查验区。

          广大市民办理转移登记业务需提交如下资料:①《机动车转移登记申请表》;②现机动车所有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③机动车登记证书;④机动车行驶证;⑤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拓印膜;⑥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此项业务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

      海峡旧车市场 昨开摩托车窗口

          昨日,在位于福州白湖亭附近的海峡旧车交易市场,记者看到,“十年牌”到期车辆转移登记窗口前,已有一些市民在排队办理业务,他们的摩托车都是挂十年牌,临近过期,他们都是来咨询车辆如何转移或报废的。

          但因办理窗口是第一天开启,市民以咨询为主,没有一辆“十年牌”到期摩托车转移登记。据介绍,该办理窗口工作时间是上午8:20—12:00,下午2:30—5:30,工作时间可拨打咨询电话:83497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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