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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征收排放税比排污费奏效
    • 作者:海都资讯网    文章来源:海峡都市报社    更新时间:2008-8-22 0:57:00
    • N吴睿鸫

          北京市环保局昨日发布消息,称奥运会开始后,北京的空气质量一直保持良好。奥运会后,北京还将加强机动车尾气排放管理,加大治理力度,深入研究机动车排污费征收政策。(8月21日《新京报》)
       
          早在2006年,北京就开始制定机动车排污费政策,上海等地也拟出台类似政策。尽管向机动车征收排污费,能实现节能降耗,有利环保,但笔者作为税务工作者,愿意站在财税的角度来求解机动车污染排放的问题,简而言之:与其征收排污费,不如直接征收排放税。
       
          一方面,排放税比排污费更具法定强制性,稳定性也更强;而排污费属行政性收费,具有很大的变通性,可收可不收,尤其在地方干扰下,执法弹性很大。更为重要的是,排放税的开征将敦促污染超标汽车厂家做出技术改进,否则将面临淘汰的局面。
        
          征收排放税还符合国际惯例。在全球范围内,治理机动车污染大都以税的方式出现。譬如法国从2007年开始,对购买尾气二氧化碳排放量在160克以上的车主,收缴200至2600欧元不等的排放税。
        
          去年,据有关部委透露,我国有望在2010年征排放税,这意味着排放税进入公众视野。虽然出台排放税是大势所趋,但要顺利出笼,有一个前提条件必须做好,就是对现有税费进行一次彻底清理。
        
          我国是世界上汽车税费最多的国家,如车检费、年审费、养路费和车辆牌照费、过路费等等,再加上一些地方的非正常收费项目,可谓多如牛毛,所以,国家职能部门有必要对现有收费项目予以清理;同时,对附加在机动车辆的税收(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车船使用税等)予以合理的合并。
        
          我们要实现向环保税的顺利过渡,就不仅仅是增加排放税这一个税种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完善现有税制结构,使税收制度更为公正、公平,对环保事业更有助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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