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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禁止人肉搜索 想保护谁?
    • 作者:海都资讯网    文章来源:海峡都市报社    更新时间:2009-1-20 1:57:00
    • N曹林
       
          《徐州市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近日获通过,对近来社会广泛关注的“人肉搜索”明确说不。根据条例,未经允许,在网上提供或公开他人信息资料的,最多可罚5000元,情节严重的,半年内禁止计算机上网或停机。(1月19日《扬子晚报》)

          看到这则消息,相信很多人会想到天价香烟事件主角———周久耕。根据条例,网友对周久耕进行人肉搜索肯定违法,因为抽什么烟、戴什么表等都属周久耕的“个人隐私”,网友未经周久耕同意怎能公布?

          可如果人肉搜索被立法禁止,网友又怎能揪出涉嫌腐败的“周至尊”?还有林嘉祥丑闻等,如果没有人肉搜索的推动,正义怎可能得到伸张?

          人肉搜索没有“原罪”,只不过是一种网络搜索信息手段,在“一人提问,八方回应”的互动中更精确、最大限度地搜索到想要的信息。当然,和其他技术手段一样,有人利用人肉搜索做曝光丑恶、监督无良官员的好事,也有人做侵犯他人隐私的坏事。如果因为有人利用人肉搜索侵犯他人隐私,就一刀切地禁止,无异于有人用刀杀人就禁止用刀一样愚蠢。

          更进一步说,依靠现有的法律规定,如果人肉搜索侵犯他人隐私,使用者也会受到法律的惩罚。比如前段时间“网络暴力第一案”———白领姜岩自杀,她被指为不忠的丈夫遭网友威胁并失业———的审判结果就显示,侵犯他人隐私者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既然现有法律能保障公民隐私权,也能约束人肉搜索“魔鬼”的一面,又何必多此一举再制定“条例”?还有,即使“网络暴力第一案”显现出人肉搜索暴力的一面,可法官并没有因此判定人肉搜索违法,只是建议工信部加强监管。

          公众担心,有关方面以“保障隐私权”为理由限制人肉搜索,进而束缚网友监督官员,这恐怕才是问题的要害。记得天价香烟事件后,南京市委书记朱善璐称官员要经得起网络监督,经得起群众的评说,可徐州的新规像是对天价香烟事件的报复性反弹:你敢人肉搜索官员,我就禁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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