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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妇幼门口 “雷人”探头误伤私家车
作者:海都资讯网    文章来源:海峡都市报社    更新时间:2009-6-23 3:27:00

  • 不少私家车主以为这里是普通泊位,把车停了进去

    N本报记者 章微 毛朝青 文/图

        本报讯 “在省妇幼门口停车泊位上即停即走,结果也吃了罚单。”昨日,读者林先生致电本报968111,反映在省妇幼保健院门口很容易被抓拍。不得已,大家只好把车停得远远的,让孕妇步行近百米到医院。

        像林先生一样,被拍下违章的车主还很多。于是,不少车主在网络上直呼“这是个雷人的探头”。而早在2007年,也因这个探头“出手很狠”,导致不少的哥怕被罚而拒绝在此停车。于是,挺着大肚子的孕妇,只好步行百米,穿过马路到医院。此后,福州交巡警部门在此设立了几个“出租车即上即走停靠车位”,初步解决了的士停车问题。

        然而,两年过去了,这里仍是车辆违章的“高发地”。不少私家车主呼吁,天气热了,有关部门应该重新考量这里的交通管理尺度,允许私家车在省妇幼门口即停即走,以方便病人和孕妇上下车。

    市民投诉 停车不到1分钟,吃了罚单

        “就停了1分钟不到,也要吃罚单!”说起省妇幼门口的探头,车主林先生很无奈。

        林先生说,5月27日上午,他开车送老人去省妇幼。见省妇幼门口路边划着4个停车位,旁边竖着一块“P”字牌,停车位上还停着一辆私家车,他以为这就是停车位,把车停在那。等老人下车后,他立即就把车开走了。

        此后,林先生获知,5月27日,他在省妇幼门口“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罚150元,扣2分。昨日,林先生特地去福州交巡警支队交通违规查询点调看录像。录像截图显示,他驾驶的小车在“出租车即上即走停靠车位”停靠,有人从车上下车。工作人员说,该路段竖立全面禁停的标志,私家车在此停车即“违反禁令标志指示”。

        昨日,记者在福州交巡警交通信息网上随机查询到,在省妇幼门口,不少私家车因为“违反禁令标志指示”吃了罚单。有的因为停车下客,短期内多次在此吃罚单。

    现场调查 不知禁停,不少车主停车

        昨日下午4点,记者在省妇幼门口看到,门口两侧各划有4个“出租车即上即走停靠车位”,探头就设在停靠点附近。

        记者看到,有两辆私家车停靠在“出租车即上即走停靠车位”。车牌为“闽A3W××2”的车来接产妇出院,好几个人撑着雨伞,提着行李,簇拥着产妇上车。车主李先生说,他不知道此处不能停车。“这么大的雨,总不能让产妇走很远再上车吧”。

        记者观察了15分钟,约10辆私家车停靠在“出租车即上即走停靠车位”。车主多以为地上的白线划的是停车位,不知道不能停车。

        车主陈先生认真看了停车标志说,标志牌上的“出租车即上即走”几个字字体很小,远一点看不清楚,而下面“限四辆”字体很大,让人误以为这里可以停四辆车。

    警方释疑 省妇幼门口,即停即走也违规

        昨日,记者以市民的身份拨打了福州安泰派出所的公开咨询电话。安泰派出所的相关人士称,省妇幼门口道山路全路段禁停,“出租车即上即走停靠车位”只允许出租车即停即走,私家车不能停靠在这些停靠点,原则上即停即走也是违规的。若对罚单有异议,可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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