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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商学院保安求爱被拒 奸杀大三美女
作者:海都资讯网    文章来源:海峡都市报社    更新时间:2009-7-4 2:12:00
  • N羊城晚报
     
        本报讯 广东商学院一名漂亮的大三女生被校内一名保安“热烈”追求,遭到拒绝后,这名22岁的保安竟持刀劫持女生,并在学校教学楼内的男厕所将其强奸后杀害。此案2日在广州一审宣判,被告人郑某被判处死刑,并赔偿被害人家属死亡赔偿金等共计37万余元。

    见人长得靓  就想“交朋友”
     
        郑某供述,2007年3月,他开始在广东商学院保卫处当保安。2008年8月,郑某在上班时留意到被害女生长得很漂亮,于是有了和她做男女朋友的念头。他鼓起勇气两次要求和她“交朋友”,但对方均未理睬。郑某非常生气,8月14日早上7时,他接班后就到教学楼东门的垃圾车内捡了一把界纸刀,在教学楼等待该女生出现。

        10时许,郑某看到该女生从厕所出来,便上前问:“今天可以交朋友了吧?”对方仍是不予理睬,准备往外走,郑某就上前拉住她的手,女生立即质问:“你想干什么?”郑某说:“交个朋友不行吗?”女生挣脱郑某的手后,往大门口的方向跑去……
     
    施暴后藏尸  制造“平安”假象
     
        当时,郑某很生气,就追了上去,从身上拿出界纸刀逼住该女生的喉咙说:“想和你交个朋友你都拒绝,看你这次还拒绝不拒绝!”此举遭到女生的强烈反抗,争斗中,郑某持刀割伤女生颈部,并将她按倒在地板上,用手抓着她的头部猛烈撞击地面,致其昏迷。

        随后,郑某将该女生拖入一楼男厕所内实施了强奸。为免恶行败露,他又持刀多次割伤女生颈部,致其失血过多死亡。郑某随即找来一个编织袋回到厕所,将女生尸体装进袋中,拖进厕所第一个隔间内。

        当日中午1时许,郑某拖着被害女生尸体乘电梯到教学楼9楼,藏尸于走廊花基边的水槽内,并盖上水泥板。